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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 如何在外地起诉离婚? share

  • 一门法律 的回答:
  •         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区分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对方所在地区起诉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起诉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一般情况下,在外居住满一年的证据以居住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