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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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亦文律师 的回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10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工资是5000元,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10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仍要支付甲劳动者的工资是:5000X11=55000元。如果乙公司在2010年6月30日已经与甲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乙公司仍要支付甲劳动者的工资是:5000X5=25000元。
上述例子,甲劳动者工作期间是拿了工资,故计算标准不需要乘于2。
作者简介: 广州专职律师,态度决定命运